第413章(1 / 2)

回到三国做刘禅 排骨 1195 字 6个月前

然而,刘闪能否了解王伊若的心?

王伊若出自王侯之家,她在魏国也是锦衣玉食,因为一首《岳阳楼记》,便对刘闪芳心暗许,并一路追寻;

在这个时代,因为礼制的原因,女子就算再仰慕某个男子,也不敢直接表白;

王伊若毅然放弃了自己高贵的身份,甘心到青楼做一名乐姬,就是为了接近她的「刘公子」,再趁机向其表白,这得需要多大的勇气?

王伊若违反礼制,不顾女子的矜持,不顾别人异样的眼光,用全部身家在栖凤楼包场,并在刘闪离去时向其告白,然而刘闪却「不明其意」,王伊若如何不痛心?

刘闪将她救起,又用自己的衣服为她蔽体,还当众称王伊若是自己的女人。此时,王伊若的心情,刘闪又是否了解?

刚才,王伊若再次当众告白,刘闪却故意叉开话题,这分明就是拒绝,王伊若如何能不伤心?

这个时代的女子,多是男人的附庸,出身高贵的女子自然要好得多;

普通百姓家的女子,能有一日三餐,能有布衣蔽体,不被男子毒打,她们就心满意足了。

然而,又有几个女子能有这般好运?

刘闪肯定不是傻子,王伊若的话如此直白,她又如何不知其心意?

不过,刘闪确实没有纳她为妃的意向,眼看她哭得梨花带雨,刘闪的心马上就软了下来。

刘闪正欲出言安慰,王伊若突然抬起头说道:“刘公子,小女子还是有自知之明,不会再来打扰公子!多谢公子救命之恩,小女子告辞!”

“呃……王姬……你去哪……”

刘闪站起身,这才发现自己还不知她的姓名,想要留住她时,她已经远远地跑开。

“这个时代的女子,看似柔弱,但性子都挺倔强!”

刘闪心头暗叹,又在竹椅上坐下,目光不时盯着台上艺姬的表演。

“向将军,你说……若是今日,咱们没有到此,若是这个王姬被潘平掳走,然后会如何?”刘闪低声问道。

“刘公子,就算王姬不是奴隶,她若被潘平抢走,按现有的礼制,她可以被纳为妾室。”

“若是王姬不愿意做他的妾呢?”刘闪问道。

“若是这样……她可能会被毒打,强制为妾,或是寻找机会逃走。”向宠不知刘闪之意,如实回答道。

“王姬既然有户籍,她便不再是奴隶,她仍然只能逃走?难道她就不能报官?难道就没有律法惩戒潘平的行为?”

“刘公子,报官有何用?末将惶恐……”

“报官没用?为何会没用?”

向宠犹豫片刻,然后肯定地说道:“刘公子,汉律源于秦律,但又做了很大的修改。潘平若掳走王姬,这种行为可以属于「奸罪」。依照现有的律法和官员的处理方式,女子报官,确实没用!”

“奸罪?何为奸罪?可细细讲来!”

“在汉律中,奸罪分为三种,通奸、强奸和居丧奸。其中,「通奸」是男女双方都有家室有情况下,与其他人自愿的行为,一般是罚做徭役,但官员执法时有很大的自由。

比如嗣侯董朝,在元狩三年任济南太守时,与城阳王的女儿私通,被判处三年徭役;嗣侯宣生,在元朔二年与别人的妻子通奸,结果被免职。”

“强奸,是指违备女方意愿的强迫行为,处罚与通奸基本相同;处罚最重的是居丧奸,也就是在守孝期间与人通奸,可被处以死刑。”

刘闪点点头,向宠又说道:“不过,只有被人当场发现「奸罪」,这才能被官员认定;对于事后告发的,官员都不会受理。”

“原来如此!”刘闪心头暗叹:“难怪封建社会的几千年里,很少有「强奸」案件的记载!要被官员认定犯有此罪,必须被人现场发现,这何其难也!原来,那些受害的女子只能默默地忍受!”

刘闪正在寻思着制定相关的律法,一名身着便装的舍吏匆匆赶来,在向宠耳边低语了几句。

“刘公子,王姬她……又跳湖了!”

“唉!这个小妮子,她为何这么倔!她有没有事?”

“刘公子,刚刚被捞起来。她跳湖的地方,是在无人的角落处,被发现得晚,恐怕已经……”

“引路!快!”

第386章 贵人伊若

魏家的园子,确实很大!

正如那名舍吏所说,王伊若跳湖的地方是在无人的角落。她跳湖之后,不知过了多久,她才被巡逻的魏家家丁和便装舍吏发现。

刘闪掀开围观的人群,挤到王伊若身旁,拍打她的脸却无半点反应,伸手一搭,竟然已经没有脉搏。

“唉!若是派个宿卫兵跟着她,又怎会发生这种事?”

刘闪回想起她离开时说的话,顿时自责不已,对自己的粗心大意很是懊悔,后悔没注意到她当时的情绪不正常。

周围的人皆是一片漫骂,指责王伊若寻死的行为坏了魏家的好事,要求赶紧将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