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在他正打算成立陆帼集团,想通过上市集资扩大规模,就差那么一个机会!
谁也不会跟钱过不去,陆太公权衡了一下利弊,开口说道:“确实有个棘手事,你要是能给解决了,以后我那些丁权的事都归你管。”
“钱的事好商量。”
曹光摆了摆手:“我不要钱。”
“不管生意大小,都算我一份,怎么样?”
陆太公脸色一变:“你这胃口也忒大了吧。”
“不是我胃口大。”
曹光慢悠悠地说:“新界这么大个地方,别人能捞好处,我就不能捞吗?”
丁权正策那是港府一时冲动搞出来的,就像打开了魔盒,围绕丁屋的一系列优惠正策惹出了一堆麻烦:套丁、飞丁、扩丁、僭建。
丁屋,就是那些没地的原住民和地产商勾结起来搞的鬼把戏。
原住民把丁权转给地产商,地产商给点甜头——比如钱或者分套房,然后自个儿掏钱补地价,转手就把房子卖了或者租出去。
这种丁屋老值钱了,但补的地价比外头正常的低得多,只要能搞成,那钞票就跟流水似的往兜里淌。
飞丁,就是丁屋正策刚出来那会儿的一种变通招儿。
自家村里没地建丁屋,就到别的村找个合适的地儿,只要那边没人反对就成了。
这中间可操作的空间大了去了,随便勾结几个村里的大佬,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,在人家地上建丁屋,狠赚一笔,这事在新界已经见怪不怪了。
扩丁呢,就是通过增加对丁屋的需求,拐弯抹角地让上头多留点地。
僭建嘛,就是偷偷在丁屋上加盖些违章的东西,为什么?因为管事的就盯着丁屋的面积和高度,谁会管它的建筑质量怎么样?
总的来说,只要拿到丁权,就能赚钱,这也是曹光愿意不惜一切代价的原因。
他可不满足于仅仅做个拆房的活儿,而是想找一个本地的有权有势的人合作,通过丁权来赚大钱。
陆太公挥了挥手,“阿强,你们都先出去。”
曹光立刻带着阿虎出去了,大厅里只留下了他们俩。
陆太公板着脸说:“我们这些乡下人跟你们城里人不一样,我们只想过安稳的日子。”
“你野心太大了,就不怕把自己撑死吗?”
“太公,撑死也比饿死好。”
曹光笑眯眯地说:“再说了,咱们都心知肚明,谁也别装高尚。”
“你敢说你真的是为了村民好?”
曹光不屑地撇撇嘴:“太公,在我面前就别装模作样了。”
“谁比谁干净。”
曹光这个人,对很多事情都看得非常透彻。
不管是谁,想要发财致富,都不可能一尘不染。
明星、议员、村里的有钱人,其实和那些靠江湖手段混饭吃的人没什么两样,只是他们的手段更加隐蔽而已。
就说陆太公吧,新界有多少寡妇是因为他才有的呢?
还装什么高尚?真是可笑!
陆太公强忍着怒气,这小子做事太冲动了,他还真怕自己莫名其妙地被他给整死了。
于是他说:“我可以帮你牵线搭桥,但你别太过分了。”